自去年六月以來, 代過課的公立學校共三所, 累計時間已超過了半年, 我很

希望問這些領有"教師證"的老師們, 你們的專業度、教學模式和班級經營的

做法是否能夠增加學生的學習動機? 講解課文時是否能講到每位孩子都能

夠吸收你們的教學內容? 教了半年多以來, 這些我戲稱"中央軍"配有美式裝

備的老師, 為什麼還必須找我進行"英語補救教學?"

中華民國是EFL國家, 英語為外國語; 新加坡為ESL國家, 英語已融入於生活

之中。為了要擺脫中華民國托福和多益成績落後於其他國家的窘境, 教育部

將補救教學納入學校課程。補救教學為12年國教的其中一環, 立意相當的好,

然而公立國中教學低落的情形仍然履見不鮮!

到偏鄉去服務是響應李家同校長"到偏鄉去服務"的號召, 偏鄉的國中生素質

與都市的國中生相差十萬八千里!能代表本校參加新竹縣英文朗讀和國語文

演講比賽的同學, 全校122人只有一位同學有跟其他國中一搏的實力!但這

些中央軍老師們和主任卻不積極培養其他的學生參加未來的比賽。

本校同學英語底子並不好,但校長仍然要求同學參加縣內比賽, 卻不願意先提

升學生的英語能力! 參加比賽對學生確實有幫助, 但不先思考如何提升學生

的英文程度, 去參加比賽只是賺賺經驗, 但是影響到學生受教的權利, 這筆帳

該怎麼算?

大型學校有足夠的能力選出最好的人才參加比賽, 這次參加英文縣賽的同學既

然拿到第二名的殊榮, 後續的活動應該先暫不參加才對。但訓練"英文歌唱比賽"

的準備並未停止。平時沒培養學生唸英文的習慣, 卻要派他們參加歌唱大賽, 那

跟送這些孩子去當砲灰有什麼差別?

學生的英文底子不佳, 不是該讓學生先顧好學校的功課? 如果補救教學的同

學參加的"英語歌唱大賽", 那老師要花多少時間讓他們趕上進度?

參加各式各樣的比賽對學校而言有加分的效果, 但如果學生受教權受到影響,

校長或主任該怎麼負責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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